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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婚姻法規定婚假多少天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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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婚姻法規定婚假多少天是合法的?

一、寧波婚姻法規定婚假多少天是合法的?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符合上述條件的勞動者享有休婚假的權利,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具體約定無關,即使在勞動合同約定工作滿多少年才可以休婚假,此約定也屬無效。

正常情況下,婚假最長三天。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覆,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二、我國的晚婚婚假多少天?

1.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5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民法典》以及《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0天的晚婚假(浙江省取消原12天晚婚假),新修訂的《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取消了晚婚給予12天的獎勵假規定。在新修訂《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公佈實施之後結婚登記的,只有法定婚假3天- 政府官網《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共計3天法定婚假日。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其中就包含了雙休日的時間。而且,如果請婚假的時候剛好遇上一些國家法定節假日的,那這個法定節假日也是包含在婚假天數內的。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天,則應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婚假雖然是國家統一規定的假期,但並不屬於《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的一項。所以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遇上週末的不用補假,也就是說婚假天數是包括法定節假日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難免會遇到相關的需要結婚的情形的,此時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們的婚姻的權益,我們一定要及時的關注法律法規關於婚姻假期的規定,避免出現侵害自己的權益的情形發生的,如果是出現了用人單位的婚假不符合規定的,是可以及時的舉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