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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婚假產假的天數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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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家改革開放控制人口數量一直到國家現在開放二胎、提倡生育兩個子女後,國家對於結婚、婚假等也重新有了定義,陝西最新婚假產假的天數也發生了變化,婚假比之前更加人性化、更合理。很多人可能不清楚現在最新的婚假是怎樣的,讓小編來為大家說明一下。

陝西婚假產假的天數是多少?

《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簡稱《修改二稿》)明確,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而如果夫妻想要三孩,得滿足相應條件: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中有子女經醫學鑑定為病殘兒或者因傷致殘,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前雙方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再婚後未生育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再婚後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未生育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有關節育措施方面,修改二稿規定,育齡夫妻可自主選擇避孕措施,不再有“已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子女的,一方應當首選絕育措施”這樣的表述。

參加婚檢可多休10天婚假

目前,國家的法定婚假是3天,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參加婚檢了,可以休到13天。

法定產假基礎上增加70天產假

職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六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由原條例的十天增加至十五天,夫妻異地居住的還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天。女職工參加孕前檢查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天,對女職工來說,共增加70天。

目前,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按照修改二稿規定,如女職工參加了孕前檢查,且生育時為剖宮產,單胎可以享受98 15 70共計183天產假,如生育多胞胎,還可繼續累加。

不能保證女職工哺乳就得放假

如果女職工所在單位無法保證哺乳時間並提供哺乳條件的,單位還應給予女職工三個月到六個月的哺乳假,這一新增的人性化規定,將保證寶寶至少可以吃母乳到9個月至1歲。

修改二稿規定,女職工生育孩子滿一週歲前,所在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保證哺乳時間並提供哺乳條件。上述規定提到,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修改二稿要求,女職工所在單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保證哺乳時間並提供哺乳條件的,經單位與本人協商,可以給予三個月到六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比照生育津貼標準發給津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且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均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用人單位若違反規定,不落實婚假、產假優待政策,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獨生子女獎扶政策繼續有效

修改二稿還明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合法生育享受的相關獎勵扶助繼續有效。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五週歲的,每人每月發給補助金。補助金髮放標準由原條例規定的“參照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修改為“參照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並規定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每兩年調整一次。

這些假期都有了變化

產假修訂前

晚育:國家規定產假98天晚育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128天

國家規定產假98天晚育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延長產假30天=158天

非晚育:國家規定產假98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延長產假30天=128天

產假修訂後:

統一為國家規定產假98天延長產假60天孕前檢查10天=168天

婚假

修訂前:國家規定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修訂後:國家規定婚假3天婚前醫學檢查10天=13天

條件放寬了,假期也變多了,甚至現在二胎開始也有各種補助。而且女職工在哺乳期也可以跟公司商量給幾個月的哺乳期,工資、工齡上都有相應的補助,不會再像以前那樣,怕單位不給或者給的少,而耽誤自家孩子的哺育。通過國家的改革發展,國家的各種補助應該會越來越合理、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