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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病假辭退補償

病假 閱讀(3.14W)
勞動法病假辭退補償

為了更好的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其實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當中就勞動者是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護的,其中給予了勞動者一些假期,就包括婚假、產假、病假等等。針對不同的假期,雖然法律方面都要求單位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此時對應的福利待遇卻是不太一樣的。就病假而言,此時規定的最長醫療期為24個月,而實際的病假天數則還要結合職工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來確定。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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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辭退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