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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款滯納金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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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款滯納金怎麼算

國家公民個人或單位具有繳納稅款的義務和責任,這一點是國家強制規定並實施的。當公民個人或單位沒有按時繳納稅款時,國家會採取一定的懲罰措施,也即稅款滯納金這一形式。逾期繳納稅款時,公民個人或單位的稅款滯納金怎麼算的呢?稅款滯納金的情況又分為哪幾種呢?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您一一解答。

一、稅款滯納金

徵收滯納金是稅收管理中的一種行政強制措施。在海關監督管理中,滯納金指應納稅的單位或個人因逾期向海關繳納稅款而依法應繳納的款項。在會計分錄核算中,屬於營業外支出。

按照規定,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環節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逾期繳納的,海關依法在原應納稅款的基礎上,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05%的滯納金。徵收滯納金,其目的在於使納稅義務人承擔增加的經濟制裁責任,促使其儘早履行納稅義務。

二、稅款滯納金存在的情況分析與計算

1、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資金不足而又沒有申請緩交稅款造成的滯納;

這種情況滯納金計算,從滯納稅款之日起至實際繳納或解繳稅款之日止加收滯納金。

2、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資金不足而申請緩交稅款造成的滯納;

滯納金計算存在兩種具體情況

1、申請獲得批准的,在批准的期限內繳納或解繳稅款的,不加收滯納金,在批准的期限屆滿之後繳納稅款,從批准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繳納或解繳稅款之日止加收滯納金;

2、申請未獲得批准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至實際繳納或解繳稅款之日止加收滯納金。

3、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造成的滯納;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4、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少繳稅款造成的滯納;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滯納金計算期限從滯稅款之日起至實際繳納或解繳稅款之日止。

5、納稅評估追繳稅款;

納稅評估追繳稅款加收的滯納金,從滯納稅款之日起至實際繳款之日止加收滯納金。

6、稅務稽查查補的稅款,它的滯納金的計算有兩種情況。

1、責成自查不轉入重點檢查的情況。對自查認真,所反映問題又能消除其稅務違法嫌疑的納稅人,經批准針對自查反映的涉稅問題作出稽核結論,並製作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從滯納稅款之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加收滯納金。

2、二是責成自查轉入重點檢查的情況。對自查後仍未能消除其稅務違章嫌疑,或稅負率仍明顯低於同行業平均水平,或自查態度不認真,無故不上報或超時上報《自查情況報告表》和相關材料,或被責成自查二次以上,且沒有實施過重點檢查的納稅人,為保證責成自查質量,發揮稽查威懾作用,對責成自查後應轉入重點稽查。對其責成自查反映的涉稅問題應制作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從滯納稅款之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加收滯納金,並在重點檢查實施前處理完畢。

小編在上文中不僅明確給出了稅款滯納金的定義,而且詳細分析了稅款滯納金怎麼算的六種具體情況,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稅款繳納是一項強制措施,是國家收入的重要來源,是維護社會公共福利和秩序所必需的,因此,即使繳納稅款既有利於國家的發展,更有利於社會大眾的個人發展。如果您有更多關於稅款滯納金的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萊蕪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