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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有繼承權嗎

遺產繼承律師解答 閱讀(1.84W)

繼承權來源於親屬關係和夫妻關係。而事實婚姻因為不存在夫妻關係,未領取結婚證,原則上是沒有繼承權的。但是若被繼承人通過立遺囑的方式將財產贈與事實婚姻的一方,則可繼承其遺產。

事實婚姻有繼承權嗎

若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按照法定繼承,事實婚姻的一方是無權分得遺產的。但還存在另一種情況,若事實婚姻的一方在雙方同居期間,長期穩定地對被繼承人盡了較多扶養義務的,可以酌情分得適當的遺產。

在其他繼承人均有異議的情況下,以上兩種途徑均需要通過法院訴訟加以明確和認定,事實婚姻一方方能獲得繼承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