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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孩子戶口改遷

同居律師解答 閱讀(1.64W)
非法同居孩子戶口改遷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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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的規定離婚了孩子戶口怎麼遷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後孩子戶口怎麼辦?請看以下幾點:


    (一)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 如果小孩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 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身份證、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戶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戶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戶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