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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法院會調解幾次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3.28W)

離婚訴訟中,法院一般會調解一到三次,分別為訴前調解、庭前調解、訴中調解。

離婚法院會調解幾次

1.訴前調解,顧名思義就是起訴前的調解。具體而言,就是當你下定決心走進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法院並不立即立案,而是將你的起訴材料收下,開一個已收取材料的單子給你,在45天內會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這邊的工作程式是將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辦法官手中,由他先與被告聯絡,確認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確。然後,他會通知雙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訴前調解。

2.庭前調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後,正式開庭審理前,承辦法官一般會召集對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調解。

3.訴中調解,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如果沒有法定離婚的理由,法院會著重於進行調解和好的工作。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