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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方要離婚財產分配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1.73W)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認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並提出22條具體意見,其中第6條與現行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衝突,不再適用,其餘各項還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時的依據。

有一方要離婚財產分配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