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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在外地可以辦理嗎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2.96W)

不可以。協議離婚需要在婚姻註冊地民政局辦理,不能在外地辦理。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如果是協議離婚,一般認為是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既可以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也可以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

協議離婚在外地可以辦理嗎

因此,如果是協議離婚,每個地方的規定是不同的,有的地方可以異地辦理,但是要提供暫住證,有的地方是不允許異地辦理的,要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