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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復婚要如何辦手續呢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83W)

復婚首先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
雙方需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由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夫妻復婚要如何辦手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