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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監護權的變更是什麼樣的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08W)

變更監護人的程式主要有:
(一)現有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或者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而要求變更監護人的;
(二)申請變更監護人,此處的申請人較廣泛,可以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長期撫養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須是與未成年人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子女監護權的變更是什麼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