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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程式有哪些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8.78K)
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程式有哪些
律師解析:需要以下幾個步驟:
準備好公證所需要的材料和證件;
雙方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並填寫表格;
公證員對當事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並提問;
當事人確認無誤在筆錄上簽字;
協議上簽字。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
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