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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出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34W)

離婚戶口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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