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2020年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34W)

戶口需要的材料是: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各1份,驗原件);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影印件1份,驗原件);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2020年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