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證辦理必須本人到當地警務室辦理,受理地點:社群警務室,居住證辦理時應當攜帶: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2、固定居住處所證明材料;3、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4、不滿49週歲的已婚女性應當提供《婚育證明》或《蘇州市非戶籍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卡》。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註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