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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撫養權的過程是什麼呢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1.79W)

起訴撫養權的過程是:
1.準備與撫養權相關的證據,帶好起訴狀提交給人民法院;
2.法院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
3.被告準備相應的材料以及答辯狀;
4.法院安排進行開庭,經過法庭辯論等程式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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