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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子女撫養權怎麼變更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2.33W)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因生活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想要變更撫養權的,法律予以支援。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離婚後子女撫養權怎麼變更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