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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如何分配還有小孩撫養權問題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1.93W)

財產分配: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民法典》比現行法律又增加了一條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子女的撫養權:一般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一般情況下,不滿兩週歲的子女隨母方生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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