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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撫養權需要哪些條件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2.04W)

離婚後,父母一方想要變更孩子撫養權的,則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並通過訴訟方式來變更。在起訴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時候,當事人也是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讓法官做出變更撫養權的判決。

變更撫養權需要哪些條件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最後一個是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複雜的也是在不斷髮展的,對於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這裡,如何變更撫養權?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