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如何進行再婚婚前財產籌劃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閱讀(1.42W)

可以用書面形式寫下來,婚前財產協議書一般應包含哪些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2、婚前財產的範圍(含債務)的名稱、數量、種類、價法、狀況等,將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詳細得列一張清單。
3、上述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權利歸屬於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4、婚前財產婚後的收益歸屬。
5、婚前財產婚後處分行為產生的收益歸屬。
6、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
7、其他應約定的事項,如對婚前債務如何清償的約定等。
8、婚前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時間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如何進行再婚婚前財產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