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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彩禮錢返還的標準是什麼

彩禮律師解答 閱讀(1.95W)

首先對於彩禮能否返還的問題,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其次,如果接受彩禮方自願將彩禮用於夫妻日常生活,那麼所購置的財物可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返還多少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是由法官根據同居時間,彩禮給付情形來綜合判斷的,不可足一而論。

離婚彩禮錢返還的標準是什麼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