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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在一起生活倆年彩禮錢返還嗎

彩禮律師解答 閱讀(1.86W)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沒有證在一起生活倆年彩禮錢返還嗎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所以應當返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