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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約定歸一方所有的情形是什麼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33W)

我國法律規定了婚後雙方取得的財產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同時也規定了夫妻雙方可以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後雙方取得的財產為一方個人所有。
如果一方在婚後將自己個人所有的財產贈與對方,且是全部贈與,並辦理了手續,那麼該約定屬於有夫妻財產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情形,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財產約定歸一方所有的情形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