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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要咋樣界定

離婚財產要咋樣界定
律師解答:根據法律的規定。律師解析:我國實行的是夫妻財產共有制,婚後的收入一般屬於共同財產,但是也並非全都是共同財產,也有個人財產,我國婚後個人財產分為協商約定型和法律規定型,財產問題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法律上對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也做了具體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