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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發現還有財產沒有分割 | 已經過了三年還能重新分割嗎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3.06W)

離婚後發現還有財產沒有分割,已經過了三年還能重新分割。離婚後三年發現有沒分割的財產的,屬於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另外,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請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在訴訟時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發現還有財產沒有分割,已經過了三年還能重新分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