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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離婚財產如何分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閱讀(1.05W)

一、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歸屬與婚生子女一樣:
1、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4、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二、離婚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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