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受到家暴如何處理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閱讀(8.37K)

受到家庭暴力可以起訴離婚,請求物質損害賠償或者精神損害賠償。另外家暴造成輕傷及以上構成故意傷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家暴人,要求判刑。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法院判決離婚時,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我國《刑法》規定,輕傷是入罪的標準,如果家暴造成了輕傷以上的後果,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受到家暴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