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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閱讀(2.05W)

收集證據,起訴離婚

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一)及時解除婚姻關係,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發現對方有暴力傾向,並且已經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話,期望他能夠懺悔並痛改前非是不實際的,應儘早解除婚姻關係,根據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種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二)及時向司法部門求助。遭受了家庭暴力之後,儘快到公安機關報案,併到醫院就診作記錄,傷勢較重的進行法醫鑑定,堅決要求公安機關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不要容忍就過了,更不可認為是家務事象徵性處理就行了。

(三)一旦決定離婚,要冷靜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以後的家庭暴力再次發生,例如分居,向婦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以及所在單位反映情況,一方面保留對方施暴的證據,另一方面可請求這些單位對施暴者給予批評教育和懲罰,予以勸阻和調解。

(四)防患於未然,經濟上獨立。發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很多,但是受害者經濟上獨立的話,一方面提升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為日後離婚減少了後顧之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