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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沒證據我想離婚咋辦

家庭暴力 閱讀(2.3W)
家庭暴力沒證據我想離婚咋辦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裡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我經常家庭暴力但是沒有證據我想離婚

離婚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一是經過協商就孩子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債權債務的處理等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書面離婚協議後,雙方各自帶上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共同到任何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並領取離婚證;另一種是協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願意協商,堅持離婚的一方可持訴狀、結婚證、本人身份證、未成年孩子的戶口或者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其他諸如可以證明夫妻感情破裂、證明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房產證、車輛登記證書等證據起訴到對方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離婚並解決孩子的撫養問題以及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法院將對夫妻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方面進行法庭調查,予以綜合分析,以認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並根據查明的相關事實依法進行判決
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但沒有證據證明存在婚姻法規定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幾種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時另一方又堅持不離,一般情況下法院是判決不準離婚的,目的是再留給雙方一個機會,希望通過雙方特別是不願離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現以及溝通能使夫妻關係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繼續維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的六個月期限屆滿仍然堅持離婚,可再次起訴,那時法院基本上就判決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