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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1.13W)

工程的施工,一般由發包方決定施工的時間,由承包方實施行為。那麼關於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的內容規定是怎麼樣的?施工合同包括甲方乙方,發包人就是甲方,承包人就是乙方,雙方約定施工的時間,合同的工期,還有關於價款的規定,以及所使用的器械的規定等等。

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合 同 編 號:

發 包 人:中鐵七局集團武漢公司京九鐵路電化工程指揮部第四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信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1、土石方工程。除主線便道外其他便道的修建、養護、清理表面浮土、灌木、廢料、雜物至堆放地、砍樹挖根,挖電纜探溝、排水溝;土石方的爆破,挖、裝、運、排水、灑水、填築、推平;鋪複合土工膜、土工格柵、土工格室、土工網墊、透水無紡布、碾壓、邊坡修整、棄方清運等相關專案。由於施工工藝引起的路基加寬不作為計量依據。

2、取棄土場的整平由施工方負責。

(四)工程數量:(見附表)

本數量是暫定工程量,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不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土石方的工程量確認按下列步驟進行:

1、甲、乙雙方現場確定原地面標高和施工現場的實際斷面;

2、甲方根據實際原地面和施工現場的實際斷面作施工技術交底,並根據交底的實際施工斷面圖計算實際工程量(扣除橋涵構造物及過渡段的體積)。

3、結算工程量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以乙方實際完成並經雙方籤認的數量為準(不含由於施工工藝引起的路基加寬)。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條 工程量清單單價及合同總價款

(一)、工程量清單說明:

1、本合同單價是該支付細目全部作業的綜合報價,包括完成工程本體及保修期內缺陷修復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風險。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單價中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工程需要的勞務、機械、小型機具、材料(二三項料)及配件、水電費、安裝、缺陷修復、利潤、環保、調遣(進出場)、臨時工程(建設與拆除)、治安管理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等,合同單價中不包含主幹道施工便道的費用。合同執行期間合同單價實行一次性包乾(因工程變更設計新增專案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經雙方簽訂後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本合同單價。

2、土石方的界定。挖方地段按設計圖紙標明的土石比例和實際挖方方量確定土石工程量,取土場土石方按甲、乙雙方實驗測定的實際地質確定;

3、本工程內的所有土石方調配必須由甲方確認,甲方依據乙方實際施工的清單專案結算。土石方的運距以取土場中心裡程至填築路基中心裡程計算(距離精確到百米);

(二)、總價款:本合同工程量總價款為人民幣: 。最終結算與支付以工程量清單所列專案的單價和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為準。

明確納稅人及交納方式:本合同綜合單價所含的3.5%稅金僅指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由甲方代扣代繳,除此之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自覺繳納。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為:確保工程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爭創國家優質工程。

施工具體要求如下:

(一)乙方必須按本工程採用的施工技術規範,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技術交底,精心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據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條款中有關質量標準組織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業主質量罰款等全部經濟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

(三)路基施工前,乙方要對線路控制樁、水準點、高程進行全面的測量並適當加密,繪製橫斷面圖並將斷面圖和土石方調配表及時報送甲方,雙方確認橫斷面地面標高作為土石方數量計算依據。

(四)路基豎曲線、平曲線線型要流暢,路基、路面基層、面層標高及中線誤差要符合驗收規範。

(五)路基挖方要保證路塹的邊坡穩定,坡比符合設計要求。挖土方根據設計圖紙自上而下進行,並將挖出的利用方與棄方嚴格分開。

(六)路堤填筑前,按照設計規範要求進行基底處理,剷除草皮、樹根、拆除地界內的構築物。

(七)路堤填築時,填料材質、分層厚度、有效寬度、配合比、密實度要符合規範要求,確保路堤穩定和坡比符合設計要求。

(八)保證路基橫向、縱向的坡度,做好路基臨時排水工作,防止路基因排水不暢受雨水浸泡。

(九)在路基施工期間,為防止工程或附近農田、建築物及其他設施受沖刷、淤泥,應修建臨時排水設施,以保持施工場地處於良好的排水狀態。

(十)臨時排水設施應與永久性排水設施相結合。施工場地流水不得排入農田、耕地或汙染自然水源,也不應引起淤積、阻塞和沖刷。

第五條 材料供應及機械租賃

(一)甲供材料(包含原材料、半成品、週轉材料等,下同):

1、本工程的土石方取土場、水泥、石灰、片石以及土工材料由甲方提供,其中暫定單價為:水泥350元/t,石灰280元/t,中粗砂均為50元/m3,碎石60元/m3,所有甲供材料在預算定額範圍內的消耗按暫定價格乘以實際消耗量扣除,超出消耗的部分按暫定單價的1.5倍乘以超出部分的消耗量扣除;土工材料(土工膜、土工格柵、土工格室、土工布、透水無紡布)由甲方提供,超出實際鋪設面積1.05倍以上的材料按當期市場採購價格的1.5倍扣除;乙方負責卸車和材料的保管且費用自負,若乙方發生材料丟失,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供材料由甲方運輸至汽車能到達的地點,材料的二次倒運由乙方自行負責,材料到達現場後由乙方指派的人員(即有權領料人,需附其法人授權委託書、身份證及手簽名)簽字驗收。

(二)乙方自購材料及要求:

乙方自購的所有材料應有三證,即出廠合格證、說明書、檢驗試驗報告單,並經甲方或監理工程師現場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驗或驗收不合格的材料嚴禁使用,驗收不合格的材料立即清除出場。

(三)機械使用:

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配備滿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機械裝置。甲方也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提供部分裝置給乙方使用,但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需臨時租用乙方裝置,雙方另行簽訂裝置租賃協議

第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要求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頒佈的一切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法規制度和甲方編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要求,嚴格按照安全標準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據需要在施工現場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設施和保護器材,製作安全警告標示牌,乙方承擔相關的保管費用,如丟失按照原價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

(三)乙方要設專職的安全員,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特殊工種要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施工作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既有線施工執行一機一人防護,乙方現場配備滿足施工要求經甲方或路局培訓合格的安全防護員。對因未執行鐵路局安全規定而發生的通報、罰款,乙方應承擔罰款額的2/3。對挖斷電纜、結束通話電線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

(四)乙方在整個施工期間要為其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並進行人身保險,保險費用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一切要求,因安全防護不到位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直到安全防護符合甲方要求。

(五)乙方在進行爆破作業時,應嚴格遵守經甲方和監理批准的爆破作業方案和操作規程。對所有的人身、工程本體和甲方財產採取保護措施,並對由於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傷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對工程本體或甲方財產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及《鐵路施工現場爆炸物品管理暫行辦法》,做好火工品的使用工作。

(七)乙方要按照甲方“三標一體”管理體系組織實施本工程,自覺接受有關人員的檢查稽核。

(八)搞好文明施工和標準化作業,遵守環境保護法,對已完工的各類建築物,在交工前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九)自行承擔地方部門按規定所徵收的一切合法費用。

(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乙方應自行承擔投入本工程

的所有人員的職業病預防、檢查、治療、康復等工作,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甲乙雙方須簽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安全管理協議》,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雙方職責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樁、水準點、座標控制、施工圖紙、技術交底、安全、質量和環境標準。

2、對乙方施工測量、施工放線進行監控及複測,負責工地所有試驗專案和費用(僅一次符合質量要求的試驗費用)。

3、竣工資料及各種質量評定表的收集、整理和彙總。

4、負責工程的施工監理,對施工安全、質量、環境、進度等進行監督檢查。

5、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

6、向工地派駐施工技術監督人員及技術員。施工技術監督人員及技術員負責現場技術、安全、質量監督,但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安全、質量、管理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7、負責修建主線施工便道,負責臨時工程用地徵地費用。

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承包合同,涉及到兩類主體就是承包方還是發包方,發包方可以說就是老闆,給承包方支付價款,向工地派遣監督人員還有技術人員,對於工程質量進行檢測,監督,保障現場的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