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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質量保修年限是多少?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1.39W)

一、建築工程質量保修年限是多少?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年限是多少?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築工程質量是指建築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環保、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建築工程質量等同於工程專案質量。工程專案質量具有單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壽命長期性。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檔案。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第3款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8條的規定,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的確定,是指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簽署竣工驗收文字的日期。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9條第2款的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在這種情況下保修期自各方都認可的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的日期。

綜上所述,因為建築並不是建造完成之後就可以肯定其不會出現任何的問題而危及到居住使用者的安全,所以需要在竣工後的好幾年內對工程內部的所有部分都應該有保修的承諾,但是因為長時間的使用會有合理的損壞而設定了有限的期限來維持保修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