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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分包後拖欠工程款找誰舉報?

工程糾紛案例 閱讀(1.06W)

一、違法分包後拖欠工程款找誰舉報?

違法分包後拖欠工程款找誰舉報?

違法分包後拖欠工程款找政府部門舉報。

1、拖欠工程款,屬於普通民事糾紛,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判決勝訴後,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政府部門可以調處工程款的支付問題,但對拖欠工程款的問題沒有裁判權,強制權。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設該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處理。

二、拖欠工程款怎麼辦

1、明確約定工程款支付期限、逾期利息及調價方法

工程款包括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和保脩金。

因設計變更可能導致工程量增加,為公平起見,承包人應當明確約定固定價風險範圍之外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比如將材料價格漲幅度、工程量增減量或工期超過某限度等作為可調條件。另外,承包商不要約定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導致價款增加部分作為讓利,否則不能請求追加工程款。

2、合理利用“逾期認可”條款。

“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檔案後,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覆,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檔案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檔案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援。”本條款有效地遏制某些發包人以拖延決算為手段達到拖延工程款之目的,為了更好的保護承包人的利益,承包人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答覆期限和逾期答覆的法律後果——過期視作認可。提起訴訟時,法院可以依據送審價為準判決工程款。

3、重視簽證管理

簽證是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或施工慣例對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造價調整、賠償損失等事宜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後達成的協議。憑藉簽證,可以要求發包人增加工程款和延長工期,故承包人必須高度重視。應當簽證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圖紙延誤、開工延期、工期延誤、價款調整、工程量確認、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增加、指令變更等。簽證載體包括:簽證單、補充協議、會議紀要、來往信函、資料電文等。

4、訴訟時效內維權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承包人可以據此主張優先受償權,且此優先受償權優先於銀行的抵押權及其他債權人的債權,可以更好的保護承包人的利益。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存在著違法分包這樣的一種情況,也拖欠了工程款,那麼是可以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比如說向當地的人民政府來提出投訴,舉報。但是對於人民政府而言,實際上能夠起到的作用也就是協調的作用,實在不行再到人民法院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