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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先收到發票貨款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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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先收到發票貨款未付

工程價款的數額是非常巨大的,在工程價款結算的時候,一定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和計算方式仔細結算,若有差錯,最好的數額就會相差很大,一方就會不服最後的結果,還可能因此對薄公堂。在實踐中,建築工程合同款應當在簽訂施工合同的時候就確定好,如果工程竣工後雙方就工程款產生了糾紛的,可以私下協商調解,如果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訴諸法院讓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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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未付的後果是怎樣的

工程款拖欠會帶來較多的社會問題,一方面市場主體為追求各自的經濟利益淡薄法律,一方面市場監管不力,對有悖規則的市場行為缺少必要的法律手段制約。多年來這種“民不究法不辦”的狀態,致使拖欠者堂而皇之,被拖欠者敢怒而不敢言,拖欠工程款現象在建築市場愈演愈烈。

隨著建築業發展和投資主體多元化,我國建築市場的主導已經由過去施工企業轉變為建設單位,但是有關法規相對滯後,很難約束建設單位的行為。

具體表現在:

一是農民工的工資拖欠,影響社會穩定。我國政府前幾年在春節前都要幫農民工討工錢,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實,更深層次的原因是業主方拖欠工程款。業主拖欠施工單位的,施工單位就沒錢付工資。所以每到年末,多數被拖欠的承包商感到年關難過,有時還會到銀行貸款,支付民工工資,以緩解輿論壓力。

二是嚴重影響到企業的運作,破壞建築行業的經濟秩序。墊資承包(我國雖明令禁止,但還是較多),佔用到企業大量的流動資金,以致週轉不靈,員工工資拖欠,裝置維修成問題,有的企業還因此而倒閉。

他人承包工程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收入,但是很多的情形下,承包單位不能獲得工程款,導致農民工也不能獲得自己應得的工資,故而就會產生連鎖的工程款額的拖欠情形,此時只要有證據證明確實沒有獲得自己應得的收入,是可以起訴維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