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工程糾紛案例>

拆遷私房隱蔽工程怎麼補償

工程糾紛案例 閱讀(3.08W)
拆遷私房隱蔽工程怎麼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徵地補償地下隱蔽工程補償是什麼

對於企業拆遷中涉及的無明確拆遷補償標準的地下隱蔽工程、汙水處理、化工裝置設施、特種裝置設施以及特殊建築物等,由被拆遷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徵地房屋拆遷專案稽核組初審後,報區拆遷安置工作指揮部和區建設局認定.
區拆遷安置工作指揮部牽頭成立由區建設、國土、財政、審計、拆遷責任主體、專案建設主體等部門以及有專業資質的行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參加的企業拆遷審計小組,對企業就初審報告提出有異議的逐一梳理,經審計小組稽核後由區審計局出具會審意見書.拆遷實施責任主體以初審報告及會審意見書作為與被拆遷企業談判簽約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