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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鑑定一級傷殘如何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鑑定 閱讀(3.26W)

一、交通肇事鑑定一級傷殘如何賠償標準?

交通肇事鑑定一級傷殘如何賠償標準?

1、醫療費賠償標準

指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治療費用,以及必然產生的治療費用。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2、殘疾賠償金賠償標準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100%×20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3、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標準

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4、誤工費賠償標準

本人日工資×誤工天數

其中,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二、賠償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專案,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公民的經濟水平不斷提高,會有越來越多的公民會購置自己的私家車輛,車輛增多也是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在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情況後,是需要及時的進行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鑑定的,在索賠交通事故費用時也是要當事人提交本人的傷殘鑑定結果以及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