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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8級 | 賠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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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8級,賠償標準是多少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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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6級傷殘賠償標準是多少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1,醫藥費: 根據醫療費發票確定; 2、營養費: 30元/天 3、 護理費:76元/天 一般六級殘疾需要護理依賴,護理依賴級別一般經司法鑑定是小部分生活護理,生活護理費76元/天×365天×20年×50%(法官酌定比例)=202100元 4、伙食補助費:30元/天 5、 殘疾賠償金: 城鎮標準:18606元×20年×50%=186060元; 農村標準:6232元×20年×50%=62021元; (注: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被撫養人生活費 未成年小孩生活費:城鎮標準: 13181元×(18歲-實際歲數)×50%÷2人;農村標準: 4957元×(18歲-實際歲數)×50%÷2人。

(一) 交通事故六級傷殘殘疾補助金的概念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又叫殘疾賠償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不僅影響了其以後的生活能力,而且影響了其獲取經濟收人的能力,為了維持生活,需要對其進行生活補助,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這項生活補助費用進行的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是維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後果,是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內容之一,應當予以賠償。  (二)交通事故六級傷殘殘疾賠償金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第1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根據上述規定,要計算殘疾賠償金需要確定賠償等級和賠償年限。解釋中沒有明確表明如何根據傷殘等級來區分賠償水平,但不同傷殘等級的賠償水平應該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