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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殘疾怎麼理賠?

交通事故鑑定 閱讀(2.78W)

交通事故致人殘疾怎麼理賠?

一、交通事故致人殘疾怎麼理賠?

需要雙方就賠償的金額進行協商處理。發生車禍肇事方需要支付賠償的內容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根據鑑定出的等級不同有著不同的賠償標準。

二、交通肇事起訴應該在哪裡起訴?

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當事人一般會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但是交通事故案件不僅僅的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可以管轄,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權管轄。選擇不同的法院起訴,最終得到的賠償可能是不同的。因為以下賠償是按照受訴法院標準計算的,並且各個地區的標準也是不同的:

1、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三、交通事故處理的時效問題的規定是什麼?

交通事故處理的時限是不確定的,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當事人可以調解,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無法達成調解的,當事人可以提起訴訟,訴訟時效依據民訴法的規定。

交通事故致人殘疾的理賠金額並不是固定不變的,賠償的金額需要結合交警給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結果以及傷殘鑑定的報告來進行決定的。如果雙方就賠償的金額達成一致意見的,建議最好是需要簽署一份理賠協議書,這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