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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法醫毒物司法鑑定人

法醫鑑定 閱讀(1.26W)

法醫毒物鑑定就是用法醫毒物學的理論和方法對未知毒物、毒品及代謝物進行定性,然後結合儀器進行定量分析,總的來說就是對中毒表現、屍檢所見,綜合作出毒(藥)物中毒的鑑定。要成為法醫毒物司法鑑定人的條件包括:擁有考取法醫毒物鑑定資格證的資歷;通過個人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交資料,並完成認證流程。

如何成為法醫毒物司法鑑定人

如何申請成為法醫毒物司法鑑定人?

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由擬執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個人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書面意見。經稽核符合條件的,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作出准予執業的決定,頒發《司法鑑定人執業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書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鑑定機構並說明理由。

法醫毒物司法鑑定的範圍是什麼?

是利用化學檢測和薄層層析、分光光度法、色譜法等各種方法檢驗識別與測定毒物,包括:揮發性毒物、非揮發性有機毒物、殺蟲藥、殺鼠藥、重金屬等毒物;從體內材料等檢材中分離毒物及藥物;駕駛人員血中乙醇濃度測定等。分析毒物的性質及特點,研究毒物及藥物的體內代謝等。

法醫毒物司法鑑定目前存在哪些問題?

法醫學工作者素質參差不齊是目前司法鑑定最大的問題所在,我國獨特的法醫學教育發展史是法醫學從業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的主要原因。很多法醫沒有經過系統化的法醫專業教育,同時由於基層法醫工作者人力資源嚴重不足,至今仍有不少法醫系由臨床醫生經過短期法醫學培訓即轉而從事法醫工作,更有非專業人員濫竽充數現象,部分地區部分法醫甚至連醫學背景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