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妻外地工作撫養權變更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請求變更撫養權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三、撫養權變更糾紛的代理詞怎麼寫?
1、首部。
⑴註明文書名稱。
⑵稱呼語,即審理本案的審判長和審判員。
⑶前言:簡要說明代理律師出庭代理訴訟的合法性、代理許可權範圍、出庭前準備工作概況。
2、正文。
⑴案件性質和具體案情。
⑵被代理人的訴訟地位。
⑶訴訟程式。
⑷被代理人的授權範圍。
⑸被代理人的訴訟請求或對本案爭議標的態度。
3、尾部。
⑴代理律師署名;
⑵代理詞發表日期。
四、撫養權變更糾紛的律師費一般是多少?
撫養權變更糾紛的律師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事實上,女方去外地工作並不是男方要求變更撫養權的正當理由,比如女方去外地工作的時候,也直接把孩子接到了外地,女方有時間也有能力照顧孩子,男方僅僅因為女方去外地工作要求變更撫養權的話,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除非能證明女方沒有時間照顧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