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2歲半孩子判給誰撫養?
離婚2歲半孩子大概率會判給女方進行撫養。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判決原則是: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法院會結合實際情況充分考慮。
二、爭取孩子撫養權有利條件有哪些?
1、雙方收入情況:雙方收入情況會給自己帶來有利條件,拿一方收入更好,能給孩子帶來更優異的生活環境,會為自己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上有著有利條件。
2、雙方父母的基本條件:家庭的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長需要多人蔘與,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參與,所以這也是一個有利條件,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因素。
3、雙方的文化程度:雙方受過的文化程度對孩子也是有重要影響,所以這也是一個有利條件。
4、居住條件:孩子被判給某一方就意味著和某一方在一起生活,這就涉及到孩子的住宿條件,哪一方孩子的住宿條件更好,也是一個重要條件。
5、身體狀況:雙方的身體狀況是否健康,可以在此出體檢報告等相關,這是一個重要因素。
6、雙方是否有再婚物件,並且是否生育,這也是一個重要影響因素。
7、孩子的意見: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如果孩子在10週歲以上,法院會根據孩子的意見作為重要依據,由孩子自主選擇,雖然這種手段比較殘忍,但是十歲孩子可以為自己的以後生活進行選擇了。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女方在無重大疾病前提下,孩子一般會被判給女方,
對於孩子年齡在2歲以上,十歲以下的情況下,法院會根據以下三點考慮。
a.女方是否具備生育能力。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是否長期隨一方生活,突然改變生活環境會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c.雙方是否再婚,婚後是否有其他子女。
離婚導致夫妻之間婚姻關係的解除,帶來的問題是未成年子女無法再繼續與父和母共同生活,須解決隨哪一方生活的問題。未成年子女隨哪一方共同生活,誰是直接撫養人,誰就是親權人(監護人)。即使如此,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享有親權,不得以不直接撫養為由而拒絕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