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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6個月撫養權歸男方的情況有哪些

子女撫養 閱讀(9.12K)

小孩6個月撫養權歸男方的情況有哪些

小孩6個月撫養權歸男方的情況有哪些

在撫養權存在爭執,無法協商一致的情形下,參照《子女撫養意見》中的規定,判由男方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具體有:

第一、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第二、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三、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第四、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第五、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第六、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七、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

第八、十週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父親生活的。

變更撫養權是平等主體之間權利義務的變更,不牽涉第三方,因此不需要到任何地方蓋章,只要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就有效力。

依據《民訴320點意見》,變更撫養權、監護權的訴訟(變更之訴)管轄為:

第10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4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可以看到變更撫養權和協議離婚一樣,並不需要經過公證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就可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但是另一方卻並不同意的情況下,就只能另行起訴,而不能私自變更,如果遇到強行佔有孩子撫養權的情況可以幫忙解決。

對於當事人來說,如果自己的利益需求得到侵害,那麼孩子的撫養權就會得到變化,所以對於當事人來說,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需求有著法律上的保障,但是對於案件的解決,可能會存在一定的疑問,但是隻要自己積極瞭解就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