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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6個月離婚撫養權歸誰?

子女撫養 閱讀(1.58W)

孩子6個月離婚撫養權歸誰?

一、孩子6個月離婚撫養權歸誰?

孩子六個月,離婚時,無特殊情形,孩子撫養權歸母親一方的可能性更大。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婚姻家庭編中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影響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比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辯論:

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的規定,2週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