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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流程要撫養權應該怎麼辦?

子女撫養 閱讀(1.24W)

一、離婚流程要撫養權應該怎麼辦?

離婚流程要撫養權應該怎麼辦?

孩子撫養權能夠協商的,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向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主張孩子撫養權,法院會根據優於孩子成長為原則和你們雙方的具體情況考慮判令,如孩子未滿2週歲的一般判令給母親,如孩子長期跟隨一方共同生活的則一般會判令給該方,孩子年滿10週歲的,一般會考慮孩子的選擇。如有證據證明該方不利於孩子成長的除外。

一般的離婚程式,先由雙方協商,如果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撫養費等協商一致的,雙方簽訂離婚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一份遞交婚姻登記機關並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協商不成的,一方可向另一方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訴訟離婚,可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二、變更撫養權辦理流程怎麼走

1、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變更的撫養權,且變更後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你們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

(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

(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2、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變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孩子撫養權本應該由雙方共同履行職責,這樣無疑是給還最好的成長環境。若是雙方想要結束婚姻關係,還是請雙方再三思考這其中利弊,婚姻和兩個人的情感關係不一樣,更多需要的協助配合,相互磨合成一個家庭。美好的結果是要很多的磨合而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