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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穩定工作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子女撫養 閱讀(1.71W)

一、沒有穩定工作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沒有穩定工作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沒有穩定的工作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誰撫養孩子,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對孩子的教育有幫助。就由誰撫養。

沒有穩定的工作,可能從經濟條件方面來講,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不利。但是如果有足夠的積蓄,能夠滿足孩子學習和生活需要。那麼這種情況還是有條件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的。

二、爭撫養權的技巧有哪些?

證明自己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證明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證明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另一方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

如果達成不成協議,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

1、證明自己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2、證明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3、證明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證明自己收入穩定、對方收入不穩定長期離家不回;

6、對方有不良嗜好、賭博、酗酒、吸毒等惡習;

7、證明自己思想品德好、對方對離婚存在過錯的。

三、子女撫養權遵循什麼原則?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隨父親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隨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長;改變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好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可作為子女隨父或者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週歲以上的,應該考慮子女的意見,並儘可能照顧子女的要求。

一般孩子的撫養權確定條件是孩子幼小不足兩歲的都是歸母親所有,如果孩子在十歲了有了自主的思想和決定的能力,那麼出了考慮父母的意見外,也要徵詢孩子的意見來綜合考慮後在確定,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