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滿16辦銀行卡需要監護人嗎
已滿16歲週歲的個人辦銀行卡是不需要監護人的。只要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去銀行辦理就可以了,如果還沒有身份證,可以持戶口簿去。
按照國家的規定,未滿16週歲,自己是辦理不了銀行卡的,需要監護人持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去銀行代為辦理。
二、監護人的主要職責
1、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三十四條規定,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2、與監護職責相適應,監護人主要具有以下權利:
(1)有權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有權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有權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並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4)有權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5)有權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監護人依法行使監護權利,任何組織或個人均無權干涉。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應當由其父母擔任,如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按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按照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親屬;
⑤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沒有上述範圍的近親屬或近親屬喪失監護能力的,有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可以從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近親屬、朋友中指定監護人。當近親屬對於由誰擔任監護人發生爭議時,有關單位、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並從他們中間指定監護人。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年滿十六週歲進行辦理銀行卡是不需要監護人的。監護人是保護完全沒有民事行為的人。監護人不單單是保護監護人的生命安全,還要保護監護人的財產安全,沒有經過監護人的同意,被監護人是不可以私自處理監護人的財產,除非是因為教育費或者是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