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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離婚被剝奪探視權合法嗎

子女撫養 閱讀(1.67W)

沒有離婚被剝奪探視權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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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近年來離婚率的不斷上升,也出現了很多的問題。困擾很多夫妻的是夫妻財產的分配和孩子撫養權的分配問題,甚至有一方為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在離婚前就剝奪對方的探視權。然而很多人卻不知道沒有離婚被剝奪探視權合法嗎?下文中將帶來與探視權有關的具體介紹。

一、沒有離婚被剝奪探視權合法嗎

根據法律規定,探視權可能被中止,但不可以被剝奪,所以是不合法的。

二、探視權是什麼

1、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於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絡、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2、探視權,從法律的規定來看,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因此,規定探視權是未成人獲得父愛、母愛等婚姻家庭權利的具體體現。從法理上說,探視子女是基於父母子女身份關係的一種派生權利,這種身份關係,不僅是父母對子女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也是非撫養對子女的探視權的法律基礎。只要父母子女之間的身份關係存在,探視權就應當是非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權利,非法定理由不能限制或剝奪。所以,探視權既是父母的權利,實質上,也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所負的義務。

三、法律依據

1、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2、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3、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徵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後,認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

根據上文對探視權具體內容的介紹,想必大家對探視權有了一定的瞭解。沒有離婚被剝奪探視權合法嗎?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探視權是不可以被剝奪的,不僅僅是在離婚前,即使在離婚後,撫養孩子的一方也沒有權利剝奪不直接撫養孩子的那一方的探視權,探視權既是權利,也是對子女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