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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方給小孩怎麼算撫養費?

子女撫養 閱讀(7.61K)

離婚後女方給小孩怎麼算撫養費?

許多夫妻由於婚後發現性格不合,或者是一方具有家庭暴力傾向等多種原因而離婚。其中,協商離婚是比較容易處理的簡單案件,而其他方式的離婚多多少少都會引起雙方長時間的爭議。離婚後若雙方育有小孩,還牽扯到小孩的撫養權以及撫養費問題。那麼,我們就具體來了解一下離婚後女方給小孩怎麼算撫養費?

一、什麼是撫養費?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二、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裡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離婚後的撫養費用並不能夠單純理解為私人拿點錢就可以了。具體的費用還是要結合離異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子女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計算。父母按照規定給予子女撫育費,才能有效保障這些子女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