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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能要求增加撫養費

子女撫養 閱讀(1.24W)

什麼情況下能要求增加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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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子女的撫養費,一般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就需要同時確定好數額。但這個數額並不是一層不變的,因為隨著子女的日漸成長,當地經濟的發展都有可能導致當時約定的數額不夠,此時就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那究竟在什麼情況下能要求增加撫養費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情況下能要求增加撫養費

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有哪些?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一)原定撫養費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物價上漲、生活地域發生變化、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經濟收入明顯增加等。

二、哪些情況可以減免撫養費

與可以增加撫養費的情形相對應,哪些情況可以減免撫養費呢?現實生活中,在特殊情況下,支付撫養費一方的父或母,可以提出減免原定撫養費的要求。主要情況有:

(一)直接撫養一方再婚,再婚配偶願意承擔給付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可減少或免除不直接撫養子女的撫養費。如繼父或繼母不願承擔,由生父或生母按原定數額負擔。

(二)給付撫養費的一方,因出現新情況,或經濟出現困難,按原定數額難以支付的情況,可通過協議或判決酌情減少原給付數額。一般不能減免,特殊情況下減免的,待原因消除後,仍恢復原定給付數額。

不管是增加還是減免撫養費,這其實都是對撫養費數額的變更。不過這個變更可不是隨便進行的,必須要符合法律中規定的情況下才能要求增加撫養費活減少撫養費數額。若當事人在這方面無法協商一致的話,則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處理。必要時也可以聯絡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你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