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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兩歲離婚判給誰

子女撫養 閱讀(2.72W)

孩子兩歲離婚判給誰

現在民風開放多了很多人都覺得離婚並不是什麼丟人的事,這也體現了社會的進步,不想以前那樣歧視離婚群體了,可是雖然離婚了可是有孩子怎麼辦呢,孩子在很多人看來比什麼都重要多了,如何讓他能跟著自己呢。

孩子兩歲離婚判給誰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一般來說在孩子兩歲以下的時候根據規定都是和女方一起生活的,不過凡事也不是絕對的。如果在女方有以下的情況的時候那麼小孩的歸屬就得跟著男方,比方說:孩子的母親有經久都未曾治癒的會傳染的疾病。又比如說,撫養權在已經可以讓女方得到的時候,這個時候女子因為個人的原因放棄了撫養權,男方也可以得到撫養權。

又比如說,撫養權在已經可以讓女方得到的時候,這個時候女子因為個人的原因(對孩子的不喜歡,不想再帶著這個男人的孩子這樣的思想)而放棄這次的撫養權,那麼這樣男方也是可以從女方處得到小孩的撫養權的。

還有就是其他各種因素(母親沒有固定的居住地點,有精神疾病自己都照顧不好自己,有犯罪而進入監獄的)導致不能和她一起生活在一起,這樣男方也是可以要求獲得小孩的撫養權的。

這個年齡的孩子根本不懂得什麼是非,也無法選擇自己想跟誰一起生活啊什麼的,所以雙方協商讓孩子長大以後自己決定也是一個比較可行的辦法,還是那句話,希望有情人都別因為一時衝動而離婚,雖然說人就是因為各種衝動導致自己與別人不同,可是有些相同的幸福才是完整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