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我想要和老公離婚,我們有孩子才兩歲,孩子會判給誰離婚

離婚 閱讀(1.23W)

原則上,兩週歲以內的孩子歸女方撫養;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歸男方撫養,或者出現女方不適宜撫養子女的情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我想要和老公離婚,我們有孩子才兩歲,孩子會判給誰離婚